大竹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普通高中免学费工作的通知
大竹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特 急 竹教助函〔2018〕24号
大竹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普通高中免学费工作的
通 知
各普通高中:
2018年秋季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普通高中按文件要求执行。
一、评审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应届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行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必备条件
申请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孤儿、低保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3.因受灾、家庭成员残疾或患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4.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三、申请材料
1.申请表(1份原件)
2.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3.户口薄(原件及1份复印件,复印户口薄的时候,将户主页和个人所在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4.贫困证明材料:孤儿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低保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及近三个月低保金银行上卡明细(原件)、残疾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特困供养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重大疾病病历(复印件1份)、村委会或社区出具的其他原因造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证明(原件1份)。
特别说明:学校审核原件后退还给学生,将复印件留档。建档立卡学生可不提供贫困佐证材料。
四、资助标准及人数
根据各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资助标准为450元/每生、每期,320元/每生、每期和260元/每生、每期。各校按照下达的指标予以确定免学费的人数(人数分配详见附件1)。
五、发放方式
对于建档立卡等几类学生的免学费资金,县财政直接拨付资金给各校,对其余受助学生的免学费资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资金直接拨付给邮政储蓄,由邮政储蓄打卡发放到学生本人身份证开户的邮政储蓄银行账户。
六、工作要求
1、现行普通高中免学费总名额内,经民政、扶贫、残联等相关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学生、孤儿,每学期开学时必须全部免学费入学,不得先收后退,不得资助遗漏;在剩余免学费名额内,将其余贫困学生纳入免学杂费范围。
2、各校在做免学费工作中,不得以此做为本校招生噱头,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奖优。凡是出现乱资助、应享未享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必须提供学生本人卡号,严禁提供教师或他人卡号,严禁资金冒领或再次分配。违者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工作程序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校要借助黑板报、宣传栏、校园网等多种平台及召开班会、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对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让所有学生和家长了解政策,参与监督。在宣传教育工作中,各校要特别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心理健康和感恩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二)规范操作精心组织。各校要公平、公开、公正的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评审、公示、发放等工作,切实把专项资金落到实处。
1.召开专题工作会。学校组织班主任召开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工作专题会,安排部署此项工作。班主任召开班会,向本班学生宣讲此项资助政策及申请流程。各会议均需做好会议记录。
2.提出申请。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填写《十大菠菜导航网址平台》(见附件2),并向学校递交以上必备条件的相应贫困佐证材料,提出申请。
3.资格审核。各班召开班会,公平、公开、公正的对申请免学费的学生受助资格进行差额初审,初审后形成初步名册交由年级、学校评审小组复审,复审后形成拟资助学生名册。各评审阶段均需做好评审会议记录(见附件3)。
4.公开公示。各校通过校园网站、校务公开栏等方式将拟资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模板见附件10,若有异议须及时核查和处理。公示结束后,学校写一份公示情况说明,模板见附件11。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享受免学费人员名单。
5.做好报表的汇总。各校将学生免学费信息填入附件4、5、6、7、8、9,然后交由学校汇总,各校必须核实附件4、5、6、7、9之间的人数及金额,核实无误后及时上报。
八、档案管理
各学校将资助相关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归档,每学年按班级顺序分类装订,做到目录清晰,文件及数据齐全,内容完整。
1、目录;
2、文件:成立“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领导小组文件、成立学校资助办相关文件、成立学生资助评审领导小组文件、资助文件、学生资助各种评审制度及实施细则、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制度、资助工作监管责任制度、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3、学校宣传栏资助政策宣传图片;
4、全校学生相关资助工作会议记录(包括全校资助工作布置会议、班级相关资助政策宣传会议、相关资助评审会议等记录);
5、资助名单公示原件及照片(远景和近景);
6、资金发放相关表册;
7、学生申请资料:每个学生的申请材料按照申请表、身份证、户口薄、贫困佐证材料复印件(贫困证明需社区(村)盖章)顺序存档,做到一人一份申请材料。
八、资料报送
学校于10月25日前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附件3、附件4、5、6、8的纸质文档(纸质文档需经校长亲笔签字并加盖学校鲜章,交1份。)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一律U盘拷贝,不得网上传输)。
联系电话:0818-6220915 联系人:谢小林,刘超
大竹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