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普通高中免学费工作的通 知
大竹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特 急 竹教助函〔2018〕12号
大竹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普通高中免学费工作的
通 知
各普通高中:
现将我县2018年春季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普通高中按文件要求执行。
一、评审对象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应届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行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必备条件
申请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孤儿、低保户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3.因受灾、家庭成员残疾或患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4.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特别说明:申请免学费的学生必须向学校提供上述必备条件的贫困佐证材料(原件和1份复印件),学校审核原件后退还给学生,将复印件留档。
现行普通高中免学费总名额内,经民政、扶贫、残联等相关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学生,每学期开学时必须全部免学费入学,不得先收后退,不得遗漏;在剩余免学费名额内,各校优先将普通高中学生中的城乡孤儿、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城市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以及农村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纳入免学杂费范围。
三、资助人数及标准
各校按照下达的指标予以确定免学费的人数(人数分配详见附件1)。根据各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资助标准为450元/每生、每期,320元/每生、每期和260元/每生、每期。
四、发放方式
县财政划拨资金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于建档立卡等4类学生的免学费资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资金直接拨付给各校,对建档立卡等4类学生以外的其余受助学生,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资金直接拨付给邮政储蓄,由邮政储蓄打卡发放到学生本人身份证开户的邮政储蓄银行账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校要借助黑板报、宣传栏、校园网等多种平台及召开班会、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对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让所有学生和家长了解政策,参与监督。在宣传教育工作中,各校要特别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心理健康和感恩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二)规范操作精心组织。各校要公平、公开、公正的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评审、公示、发放等工作,切实把专项资金落到实处。
1.召开专题工作会。学校组织班主任召开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工作专题会,安排部署此项工作。班主任召开班会,向本班学生宣讲此项资助政策及申请流程。
2.受理申请。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填写《十大菠菜导航网址平台》(见附件2),并向学校递交以上必备条件的相应贫困佐证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原件后退还给学生,将复印件留档。
3.班级初审。各班召开班会,公平、公开、公正的对申请免学费的学生受助资格进行差额评审,初审后形成初步名册交由学校评审小组复审。
4.学校复审。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初审合格名单逐一审核,并做好详细记录,确定享受免学费学生名单。
5.公开公示。各校通过校园网站、校务公开栏等方式将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模板见附件8,若有异议须及时核查和处理。公示结束后,学校写一份公示情况说明,模板见附件9。
6.做好报表的汇总。各班将所有受助学生的详细信息填入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银行账号表只提供建档立卡4类学生以外的受助学生的银行账号。),然后交由学校汇总,各校必须核实附件3、4、5、6、7之间的人数及金额,核实无误后及时上报。
六、档案管理
各学校将资助相关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归档,每学年按班级顺序分类装订,做到目录清晰,文件及数据齐全,内容完整。
1、目录;
2、文件:成立“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领导小组文件、成立学校资助办相关文件、成立学生资助评审领导小组文件、资助文件、学生资助各种评审制度及实施细则、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制度、资助工作监管责任制度、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3、学校宣传栏资助政策宣传图片;
4、全校学生相关资助工作会议记录(包括全校资助工作布置会议、班级相关资助政策宣传会议、相关资助评审会议等记录);
5、资助名单公示原件及照片(远景和近景);
6、资金发放相关表册;
7、财政资金进出账单复印件、邮政储蓄上卡回执单(财政资金进出账单的总金额与银行上卡成功明细的总金额必须一致)。
8、学生资助资料:每个学生的申请材料按照申请表、户口薄、贫困佐证材料复印件(贫困证明需社区(村)盖章)顺序存档,做到一人一份申请材料。
七、资料报送
学校于4月26日前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附件3、4、5、7的纸质文档(纸质文档需经校长亲笔签字并加盖学校鲜章,交1份。)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一律U盘拷贝,不得网上传输)。
联系电话:0818-6220915 联系人:甘功梅,刘超
大竹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