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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

大竹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6日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普通高中:

    现将我县2019年春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普通高中按文件要求执行。

一、评审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应届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行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必备条件

  申请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孤儿、低保户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3.因受灾、家庭成员残疾或患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4.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特别说明:必备条件中符合条件1、2的贫困学生必须纳入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建档立卡学生不得资助遗漏且必须享受助学金最高等级

三、申请材料

1.申请表(1份原件)

2.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3.户口薄(原件及1份复印件,复印户口薄的时候,将户主页和个人所在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4.贫困证明材料:孤儿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低保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及近三个月低保金银行上卡明细(原件)、残疾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特困供养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重大疾病病历(复印件1份)、村委会或社区出具的其他原因造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证明(原件1份)

特别说明: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都是按年度申请,分学期发放。每年9月30日前,申请助学金和免学费的学生必须向学校提供上述申请材料(原件和1份复印件),学校审核原件后退还给学生,将复印件留档。建档立卡学生可以不提供贫困证明。本期若有新增享受资助学生,需提供申请材料。

四、资助标准及人数

根据各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资助标准为900元/每生、每期和1100元/每生、每期。

各校资助人数根据上年各校所报在校学生事业年报数和因数分配法确定,本期资助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五、发放方式

    县财政划拨资金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资金拨付给邮政储蓄,由邮政储蓄打卡发放到学生本人身份证开户的邮政储蓄银行账户。

、工作要求

1、各校在做高中资助工作中,不得以此做为本校招生噱头,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奖优不得轮流坐庄。凡是出现乱资助、应享未享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必须提供学生本人卡号,严禁提供教师或他人卡号,严禁资金冒领或再次分配违者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工作程序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校要借助黑板报、宣传栏、校园网等多种平台及召开班会、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对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让所有学生和家长了解政策,参与监督。在宣传教育工作中,各校要特别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心理健康和感恩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2.召开专题工作会 学校组织班主任召开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工作专题会,安排部署此项工作。班主任召开班会,向本班学生宣讲此项资助政策及申请流程。各会议均需做好会议记录。

    3.精心组织实施 2019年春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享受对象原则上为2018年秋季已享受的在读高中学生各校要认真核实各班已享受国家助学金名单,按资助指标人数做相应调减。因流失、死亡、转学、辍学、新增贫困因素发生人员变更的,各校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严格按照资助申请、资格审核、资助名单公示等程序,做好学生资助工作。

4.公开公示 各校通过校园网站、校务公开栏等方式将拟资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模板见附件9,若有异议须及时核查和处理。公示结束后,学校写一份公示情况说明,模板见附件10。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享受免学费人员名单。

5.做好报表的汇总各班将学生免学费信息填入附件4、5、6、7、8,然后交由学校汇总,各校必须核实附件之间的明细及金额,不得出现附件4学生明细与附件8学生明细不符核实无误后及时上报。

、档案管理

各学校将资助相关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归档,每学年按班级顺序分类装订,做到目录清晰文件数据齐全,内容完整

1、目录;

2、文件:成立“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领导小组文件、成立学校资助办相关文件、成立学生资助评审领导小组文件、资助文件、学生资助各种评审制度及实施细则、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制度、资助工作监管责任制度、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3、学校宣传栏资助政策宣传图片;

4、全校学生相关资助工作会议记录(包括全校资助工作布置会议、班级相关资助政策宣传会议、相关资助评审会议等记录);

5、资助名单公示原件及照片(远景和近景);

6、资金发放相关表册;

、资料报送

 学校于410日前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附件4、5、6、8的纸质文档(纸质文档需经校长亲笔签字并加盖学校鲜章,附件4、5、61份附件8交2份。)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一律U盘拷贝,不得网上传输)。

    联系电话:0818-6220915     联系人:谢小林,刘超                           

 

附件:1.大竹县2019季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大竹县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 **学校20  年*季学期高中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班级民主评审会议记录

4. 大竹县2019季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明细表               

5.大竹县2019季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汇总一览表

6.大竹县2019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统计表

7.大竹县2019季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签领表

8.大竹县2019XX中学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享受对象银行账号表

    9.公示模板

10.公示说明

 

     

                   大竹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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